参考答复案例(A类件):
关于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65号建议答复的函
廖雪平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建议(第6065号)收悉,经综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建议
医保支付是基本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我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变化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总额控制、病种赋值、月预结算、年度清算”的原则,通过确定年度总额预算控制指标,设定医疗机构系数,按4646个病种数编制病种分值,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等措施,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由按平均定额付费(人头付费)向按病种分值付费过渡。2019年,提高了105个重症病种分值,同时对321例伴有合并症的危重症病例设置了危重病组。下一步,我市将以所有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病历首页和结算数据为测算依据建立我市病种分值库,针对我市疾病谱对病种库进行扩容,提升疑难和危重症病种分值,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对疑难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支持新技术新项目开展。
二、关于“倾听群众心声,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倾听群众心声。我市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已公布了业务办理咨询电话(江门市社保局:3512333,蓬江区社保局:3272933,江海区社保局:3818194,新会区社保局:6102222,台山市社保局:5613307,开平市社保局:2212028,鹤山市社保局:8933160,恩平市社保局:7821200)。此外,我市积极推动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打造以窗口办理业务为基础,线上办理、电话(传真)办理业务为辅助的业务办理渠道。下一步,我市拟在成立医保经办机构后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基础上,打造专业的医疗保障服务热线,扩展全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接听和处理工作,不断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更好地倾听群众心声,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建议中提到“有市民反映说他要做手术,在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下,他只好将一次手术变成两次做,结果要打两次麻醉针”,主要原因在于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将继续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管理。一是建立按病种分值付费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我市已将重复住院率、合理用药情况、转诊率等考核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并与年终清算挂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和质量监管,重点防范降低住院标准、诊断升级、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良性竞争。二是强化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管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分值结算的病种,按参保人出院的临床第一诊断(主要诊断)及其诊治方式确定其所对应的分值。参保人出院后10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急性发作或其他特殊原因除外),不重复计算分值。住院参保人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内部转科继续住院治疗的,按同一次住院结算,只计算一次分值。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零星报销费用,统一纳入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值结算,参保人已支付的当次住院全部费用计入该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支付费用总额。三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我市已出台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行为,当次住院的分值不予计算,并按服务协议规定加倍放大分值予以扣减,防止出现分解住院、高套分值、推诿重症患者、减少医疗服务以及转嫁医疗费用等行为。四是完善医保智能监控。通过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引入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的费用进行全方位监控,全力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三、关于“实施智慧管理,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关于“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平台与省内外医疗机构对接”方面。我市积极推进医疗保障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2019 年 9 月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费用在异地就医平台均可直接报销,正式实现“一站式”结算,打通江门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环节全链条,已全面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平台与省内外医疗机构对接,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医疗费用报销程序,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二)关于“统一医疗保障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方面。国家医保局2019年已出台《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发〔2019〕55号),从国家的层面统一了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实现“统一分类、统一维护、统一编码、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目前,我市将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国家15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组织开展信息维护工作,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和医疗服务项目等15个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进行维护,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可靠。
(三)关于“建立统一、有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方面。国家医保局2019年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号)、《关于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22号)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统一是全国医保信息化规划的核心,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遵循,是医疗保障信息化创新的前提,将由国家层面从上到下统一推进、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高标准建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目前,省医保局已按照数据省级集中、平台两级部署的基本框架,规划、设计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并将按照省级统一立项、统一落实预算、统一组织实施的基本工作思路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我市将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建设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在国家系统未完成建设前,保持现有信息平台运行稳定,避免重复建设或分散建设。
(四)关于“建立健全在本市转院或异地就医都直接结算制度,取消本市转院或异地就医各项前置审核程序”方面。我市积极推动异地就医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目前,可提供官方网站(江门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江门社保、五邑人社)、手机APP(江门社保)备案等多种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努力把5×8小时的政务服务转变成为 7×24 小时的全天候政务服务,致力打造“不打烊”的医保经办服务,让参保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医保省级统筹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市双向转诊制度,畅通双向转诊通道,为参保患者提供更便捷的就医转诊综合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确保参保人根据病情需要得到合理必要和便利的医疗服务,更好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五)关于“建立打击欺诈骗保机制,严惩弄虚作假行为”方面。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动,是保障广大参保人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实施的重要举措。2019年,我市高度重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建立机制,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工作来抓。一是开展一系列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定点医疗机构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查处以虚假诊疗等手段欺诈骗保的恶劣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截至2019年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1332家,纳入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有1308家(其中现场检查1304家),查处315家,违规行为3267例,涉及医疗费用金额58.02万元(其中涉及医保基金57.04万元)。二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医保基金监督力度。委托第三方对全市1305间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34间,定点零售药店1071间)履行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实现“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100%全覆盖”的基金监管目标。三是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制度,整改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整治乱收费行为。对责令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回访工作,及时处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对群众举报的医药服务价格事项,坚决投诉一单查处一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和社保、公安、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与省同步联动举办主题宣传日活动,深入社区进行现场政策咨询答疑。今年4月,我市将配合国家、省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舆论环境,继续开展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六)关于“加大医保政策及报销流程的宣传力度”方面。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医保政策和经办流程的解读和宣传。通过在电视台、电台有关专题栏目中以脱口秀、你问我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全方面宣传医保政策和知识。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推送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信息。统一设计、印制医保政策宣传资料超16万份,在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及乡镇街道基层服务机构摆放,并派发给参保人。今后,我市将通过更多渠道,提高医保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关注度,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四、关于“推进远程诊疗,促进医药分家”的建议
(一)关于“实施便民服务,积极探索智慧医疗改革,推进电子处方、远程诊疗等与医保支付衔接”方面。一是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10 号)的要求,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无需再携带其他实体卡。广东省医保电子凭证从今年1月11月起正式上线,江门市作为广东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已有8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应用范围,其中包括江门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国大药房、大参林药店、日兴药品、银星药业等我市主要定点医药机构,计划今年内将逐步推广应用至全市13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并依托“粤省事”、医药机构公众号、微信服务等平台全面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扫码购药、移动支付医疗费用、个人账户查询、医保业务办理等应用。就医、购药时候通过手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实现多场景、广覆盖的线上线下便捷医保应用。二是将“互联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省统一部署,我市已将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收费规定的“互联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含护理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按规定给予支付。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收费项目执行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标。享受我市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在经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互联网复诊的诊查费和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诊查费按我市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标准收费。网上就诊诊查费和药品费用纳入相应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结算范围。
(二)关于“实现医保卡信息在江门地区医院看病信息共享,凭社保卡可以到江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定点药店刷卡取药”方面。一是我市(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已逐步实现覆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凭社保卡看病就医,并可使用社保卡中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直接结算(医保基金负责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在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可凭(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中个人账户资金刷卡(扫码)购药。二是规范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我市制定了《江门市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规范》,鼓励和支持已实现“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科学落实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严格执行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销售,进一步完善零售药店药品服务,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水平,确保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工作更加规范合理。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逐步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分步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联 系 人: 周国庆
联系电话: 39929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答复参考案例(B类件答复):
(B类)
台府办建函〔2020〕8号
关于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0194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陈美云委员:
《关于加快上下川岛旅游发展的建议》(第2020194号)收悉,经综合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旅游业已进入转型升级、换挡提速发展的黄金期,我市着力整合优质旅游资源,坚持“岛岸联动、精品串联”思路,以川岛为龙头,串联片区内各个精品景点,致力构建西南部旅游集散中心,带动全市优质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打造传承华侨文化的生态宜居休闲湾区。
一、完善规划定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我市坚持以规划引领川岛发展的战略,委托深圳新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川岛镇总体规划及水资源主题研究、旅游总体规划、山咀片区控规。目前《台山市川岛镇总体规划2018-2035》已编制完成,根据规划,川岛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5A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广东省生态文明海岛建设典范、国家海丝之路重要文化窗口和国家知名休闲旅游度假海岛。同时,按照《台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构建西南部旅游集散中心“一核两廊三片区”(“一核”是突出川岛的旅游龙头地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二、加强硬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为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整体环境,重点完善川岛旅游配套设施,推动上川岛和下川岛错位发展,其中,上川岛以海丝文化为特色,打造为文化旅游胜地;下川岛以体育休闲为特色,与邻近的岛联动发展,打造为滨海体育旅游胜地。通过对上川岛、下川岛实施差异化定位发展,避免两岛同质化竞争,形成合力,全方位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
(一)推动景观提质
一是在下川岛王府洲景区及沿海观光路段种植勒杜鹃11000棵,景区内种植桃树500棵,建设牛口公园休闲驿站,建设“花园海岛”。
二是开展上川岛飞沙滩景区附近3.6公里道路的绿化工程及森林小镇标识系统。大力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开展山咀港及进港路、下川略尾至南澳公路全线共6公里路灯建设,彰显渔港小镇韵味。
三是建成米岩公园,把下川海滨公园打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为居民和游客休闲观光提供新去处。全力开展甫草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大洲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工程,带动川岛旅游健康发展。
(二)完善基础建设
一是全力打造“一站式智慧旅游服务”,目前已建立实名制售检票系统,稳步推进联网售票和电子船票,后续将进一步改进系统售票功能,游客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川山群岛旅游”购票,并凭借电子二维码刷机过闸。同时,开发建设智慧语音导览系统,在每个景点都设置二维码标志,游客通过扫码即可观看语音导游的内容。
二是改造旅游厕所。结合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时完成39间公厕建设和949户改厕任务,并在重要路段、港口码头、景区全面改造旅游厕所,下一步计划在山咀港、独湾码头分别新建1座旅游厕所,上川岛飞沙滩、下川岛王府洲分别改造1座旅游厕所。
三是加快推进慢行径建设。分别在上川岛建设68公里海丝径,下川岛建设42公里观海径。同时,在慢行径沿线核心节点设置旅游电瓶车上下点和自行车租赁点,提供多样化的慢行选择。
四是整治停车问题。为缓解游客停车压力,2019年新增千福山庄停车场,增加200个停车位,缓解自驾游游客日益增多导致停车位不够的局面。针对私人停车场乱收费的管理问题,川岛进行常态化整治行动,要求山咀港各私人停车场经营者清晰标明运营主体名称,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明确进行出入时间登记,依法提供停车费用票据,进一步规范山咀港私人停车经营和管理。
(三)优化交通环境
一是提升海上客运能力。完成船务公司体制改革,组建新的川航船务公司,并与广东省航运集团旗下的蓝海豚旅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川岛客运交通升级改造项目合作意向书,增置3艘188座和1艘198座高速客船,大大缓解旅游旺季的客运压力,改善游客的乘船体验。
二是提升岛内通道旅游区公路服务水平。全长3.4公里的Y314下川南澳至略尾公路扩宽工程建成通车,S275百上线北坑至飞沙里段改建工程基本完成建设,上川沙堤至冠冲和下川独湾至茅湾两条海防执勤道路开工建设,全长15.5公里的S275东湾至王府洲及王府洲至独湾两段省道公路升级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提升上川、下川岛通达条件。加快推动山咀、上川、下川5个客货运码头建设改造,目前已完成用海申请,进入设计阶段,力争在今年内全面动工。
四是打通对外交通体系。增开台山至广州、深圳、珠海的机场大巴,开通台城至端芬、台城至北陡、台城至山咀港等3条旅游专线巴士。
三、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推介
川山群岛旅游度假区目前由台山市川山群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对外宣传及经营。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我市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旅游宣传,2019年经山咀港前往两岛旅客达114.1万人次,即使受疫情影响,今年1-6月经山咀港前往两岛人数也达25.8万多人次。
(一)开展线下宣传
通过在广州南站投放LED广告、在广州和深圳公交车车身发布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多次开展川山群岛合作伙伴颁奖晚宴暨旅游推介活动、川山群岛•全国海钓精英邀请赛、川山群岛健步走大赛等大型活动。其中,今年下半年将通过第二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暨第十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联席会,在国家级的大型文化活动中将川岛向全国进行推介。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外旅游推介会,灵活推介川岛旅游形象,进一步拓展川岛客源市场,并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旅游资源及线路产品,扩大川岛知名度。
(二)开展线上宣传
一是通过与旅游聚合平台的合作,进行旅游策划、推广,通过马蜂窝网红达人、旅游达人做营销,发掘川岛旅游新亮点,结合吃、住、行等多方面特色,形成别具一格的旅游路线,吸引更多游客前往川岛旅游。二是运营川山群岛旅游网公众号,举办抖动川山群岛抖音短视频征集大赛等宣传活动,让更多年轻人了解川岛,愿意来川岛旅游。通过旅游宣传,目前旅行社组团和自驾游的游客会考虑以川岛为主点,串连那琴半岛、海角城、海口埠等周边景点组成旅游线路,有效缓解旅游旺季川岛游客超过承载能力的情况。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台山市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联系人:陈家欢
联系电话:53810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政府办公室,江门英国365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_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答复参考案例(B类件后续办理答复):
(B)
江城管函〔2020〕194号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179号提案后续办理答复的函
陈松委员:
您在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园文明管理的建议》(2020179号)已列入实施计划中,现将后续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建章立制
在公园文明管制建章立制的完善方面,积极推进相关条例、制度的出台、落实。目前,《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明确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公园广场要率先示范,引导市民自觉文明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已进入司法审查阶段,将近期完成相关工作;《江门市城市公园管理标准指引》正在征求意见,计划于11月完成编制工作,并在全市逐步推开。
二、优化游园环境
近期,结合创文工作,公园管理部门对园区内各支唱歌、跳舞队伍进行文明宣传,劝导各支队伍控制好音量,减少高声放歌、噪音滋扰的现象。
加强犬只管理方面,《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也明确携带非特种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园、广场,属于需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这将有利于引导市民提升文明养犬意识。
三、完善公园配套设施
我市结合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市(区)在公园建设中注重增加公园功能,完善公园设施配套。今年以来,蓬江区丰乐山公园登山径路灯维修项目纳入蓬江区公园提质项目中一并实施,目前已完成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江海区儿童公园已全部完成增加凳椅25套和标识牌20个,龙溪河公园已全部完成增加停车位35个;新会区启超公园已完成增加10张凳椅,并针对泥土容易被雨水冲到园路造成堆积的情况,疏通该处出水口,铺砌混凝土侧石围挡,象山公园已完成增加10张凳椅;开平市人民公园已完成儿童活动场地面修复,并将篮球场地面更换成丙烯酸面层,港口公园、祥龙公园已完成更换儿童安全塑胶粒场地;鹤山市南岸公园照明设备升级改造已完成前期设计工作,现进行施工进场前准备工作;恩平市鳌峰公园驿站厕所装修工程进入收尾阶段,西门出入口厕所已基本完成主体建设,即将进入装修阶段。东湖公园厕所、管网升级正在施工中。完善的公园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也有利于引导市民文明游园。
四、科技助力管理
市东湖公园作为智慧化建设试点公园,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已建成流量控制监测系统、游客人脸识别、智能检测法和智能系统,实施数据智能监管和分析,有效提升了公园的综合管理能力。下一步,我市将探索推广东湖公园智慧化建设经验,推动其他有条件的综合性公园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同时将各大公园的智能监管平台与市智慧城管系统对接,对公园安全监管和经营服务整体情况实施“一张图”管理,全面提升公园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用智慧城市的科技力量,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体验。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5日
联 系 人:汤培瑾
联系电话:38356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