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详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介、条款”。
一、 患“职工医疗”、“女职工安康”保障范围内疾病的被保障人,经住院治疗,自被确诊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职工互助保障金申请表》和《同意查阅病案委托书》,备齐申请表要求提供的资料,由单位工会审核加具意见后,向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江门代办处或各市(区)总工会代办点申请给付,经互助会江门代办处审批后,互助保障金直接划付至被保障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部分申请资料样板如下(相关资料直接到医院的信息科或病案室复印):
二、参加“住院医疗综合”的被保障人,在住院治疗结束、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所在单位工会,下载并填写《职工互助保障金申请表》,备齐申请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向江门代办处或各市(区)总工会代办点申请,经省互助会审批后,互助保障金直接划付至被保障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部分申请资料样板如下:
(样板1结算单到医院收费处索取,其他资料直接到医院信息科或病案室复印)
(样板,实际为出院记录)
三、申请表填写样板
四、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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