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府颁布实施《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日前,江门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分别简称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确定了未来十年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以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提升作为总体目标的落脚点,把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各项策略措施的聚焦点,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主体地位,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源头推动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妇女规划提出,到2030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提升。妇女规划共包含83项主要目标和91项策略措施。
儿童规划提出,到2030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条件与资源,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民生福利,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社会环境和美好的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儿童规划共包含69项主要目标和80项策略措施。
结合江门实际,妇女规划提出妇女健康保护工程、巾帼家政领跑者工程、妇女就业创业支持工程、巾帼科技创新工程、巾帼乡村振兴工程、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程、巾帼志愿服务关爱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儿童规划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儿童护眼爱牙工程、儿童安全教育工程、净网护苗工程、儿童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
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指标总体设定在广东平均水平之上,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等16项指标值优于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同时设置了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新婚夫妇婚姻家庭辅导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建档率等11项江门特色指标。
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和“儿童与家庭”领域,其中,“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提出了12项主要目标和14项策略措施,“儿童与家庭”领域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和10项策略措施。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儿童规划增加了“儿童与安全”领域,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和9项策略措施。